

南浔镇与开发区“大学生村官”
联谊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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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 期满后怎么办?
发布: 2008-04-07 23:50 来源: 农村信息报
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认真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为确保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今年我省将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地方粮油
储备等措施,并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意见》规定,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远洋捕
捞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可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落实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视作
农业用地的政策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对于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
培训、咨询、服务、开发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免征企业所
得税。各级都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省里对农技推广相关资金进行整合,结合责任农技员制
度的实施,实行推广项目到户到田(场)、责任道人的项目化管理。 在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今年我省将积极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现代农业建设。
《意见》指出,浙江籍学生能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种养专业;高等学校农
林水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由政府代偿国家
助学贷款。《意见》要求,年内将解决28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
村人口130万人,力争在两年内基本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将以高山远山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重
点区域、重点水库库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村民下山脱贫,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省里重
点扶持的下山脱贫搬迁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5600元,并求金融机构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为低
收入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意见》还明确规定,从今年起,我省对农林业生产经营者全额返还集
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对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
免征养路费,并对进行跨区作业的农机实行免费通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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